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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服务企业,“协调费”因何而生?

发布时间:2018-12-14 10:16:15来源:荆楚网

  12月13日,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两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杜德扬向辖区内企业收取“协调费”问题。(12月14日《四川日报》)

  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手中握有老百姓赋予的公权力,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社会稳定有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任,本应以身作则,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可是,极个别官员却因贪心,不再以公平公正作为处事的原则而是以“协调费”的多少来作为处事的准则,影响极为恶劣。

  在党的队伍中,这种利益至上的“热心好人”,不过是穿着“官服”,戴着“乌纱帽”的商人罢了。他们内心的党性原则早已丢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早已倾斜,当初的理想信念更是彻底坍塌。唯利是图的贪心,纵容手中权力沦为寻租“资本”。与其说是堆满笑容为商人服务,不如说是暗自庆幸为自己“挣钱”,如此违反党纪国法谋私利,必须高举反腐“利剑”,零容忍打击问责。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杜德扬安排人员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名义,先后与辖区内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签租地合同,并在违反企业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在合同中约定企业按时向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给付“协调费”,共计收取“协调费”9.32万元,全部入村集体账,用于村上日常开支。

  正所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是地方发展的带头人,群众致富的领头羊,本该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让群众得实惠,却把为民服务当作是有偿付出,企图用“协调费”,作为自己一心付出的回报。于是逮住机会便打起了如意算盘,盯上了辖区内企业的腰包。

  笔者以为,干部服务企业,就得全心全意,何来“协调费”一说。因为企业也是“衣食父母”,谁能对父母不尊重呢?尊重企业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要让企业深切感受到,干部是来帮企业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不是到企业来居高临下、指手划脚、影响企业正常决策的,更不是把企业当成“福利”“唐僧肉”而从中谋取私利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