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今日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中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10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文件提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文件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文件也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
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民的收入增长的幅度一直落后于城市,导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而中央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民有序转变成为城镇居民。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然后成为城市居民。社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必然伴随着城市化的过程。看看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其城市化率的比值都非常高,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都超过了80%,如美国就达到了85%,日本甚至超过了90%。即使是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其城市化率的比值也超过了81%。
而中国,由于先天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二元结构的分离,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城市化的比率都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到了1990年,才达到27%。到了2000年,达到36%,到2007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43%。几乎是一年增长一个百分点,相对于中国巨大的人口而言,这也就是说每年有1300多万人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可以说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成就。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有57%的国人,也就是相当于近8亿人生活在农村。要让这些人逐渐的进入城镇,提高中国的城市化率的水平,慢慢达到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中央文件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极好的方向和指针,为我国今后健康,稳步的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了极好的借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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