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近日,上海虹口区的一小区上演了紧张的一幕,一位粗心的妈妈将钥匙遗忘车内,一岁半的小宝宝被反锁车中。由于孩子家长不愿砸碎车窗,导致孩子困在车内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被解救出来。
过去的一年,孩子安全,成了舆论焦点之一。校车事故、小悦悦事件等等,诸多惨剧,让公众有可触及的痛感。即使反思,大多也是从司机不该违章、政府监管不力、路人见死不救说起。家长的责任却很少有人提及。
恰恰,具有孩童安全监护权的家长,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防线。比方说超载校车,家长不是不知道,而是默许,没有举报,没有较真。比方说小悦悦事件,孩子怎么到了危险的机动车道?这难道不是监护人的失职?
这让我想起近日一则网上流传的笑话。在机场,有个妈妈对一直哭闹的小孩大吼道:“再闹妈妈揍你了!现在是在中国,我已经可以揍你了!”这从侧面至少说明一个事实,对家长法律责任的追究,在国内非常缺乏。像在美国,如孩子出现安全事故,遭遇暴力,根据程度,家长重则面临刑事指控,轻则被剥夺监护人资格。既然你不配带孩子,就不让你带。
上海的这件小事,消防人员因为家长的“不让”砸窗,怕引起纠纷,只得委曲求全,让一岁半的幼儿哭喊一个多小时。万一有个什么意外,这个责任该谁承担?毕竟,谁能知道最后的结局,一定是个好结果?
谁的孩子谁做主,家长违法与否、措施是否妥当等等,无人关心。结果惨剧发生后,谁都不忍心再去对痛苦的家属进行法律层面的追责,相反,他们却得到的是全社会无尽的同情。
这样,出事了,只能指望司机守法不逃逸,指望政府监管无盲区,指望陌生路人的道德很高尚。
每当我在路上,看到家长抱着年幼的孩子在副驾驶座充当“安全气囊”时,就深深地感到,孩子的安全,家长的法律责任,恐怕还真不能轻易放过。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