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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拒签悲剧反思冷漠杀人

发布时间: 2008-06-25 09:5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6月23日凌晨4时,临产的湖南打工妹李某被送入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聚龙医院。3小时后,李某母婴双亡。家属指责医护人员玩忽职守,没有及时发现产妇病变导致母婴双亡;医院则称因家属不听从医生的剖腹产建议,而坚持顺产导致产妇出现羊水栓塞致死。
  家属拒绝签字做剖腹产手术后母子双亡——— 如果单是粗看这样的情节介绍,很容易让人将这一事件和去年11月发生在北京的肖志军事件等同。然而,如果我们认真对比两起事件,不难发现本质的不同。
  在肖志军事件中,人们更多反思的是手术签字制度的僵化以及医院拯救生命的责任担当;而在这起事件中,拒签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但凡存有“能省点钱就省点钱”之念的普通人,再遇上“羊水栓塞”这样的致命病,即使家属当即同意签字手术,恐怕也很难挽救产妇的生命。
  如果说肖志军事件更多的是其愚昧杀人,以及应急变动不足的僵化制度杀人,那么,这起事件则更多属于贫穷杀人,以及医院的冷漠杀人。产妇家属之所以没有选择剖腹产,除了对选择顺产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之外,主要就是为了省钱。包括在产妇出现异常后,家属“此时签字等于同意了医院的一切条件”的担忧,亦是害怕医院在收费上狮子大开口。生活经验表明,这样的担忧并不多余。
  所谓“出于对医院之前工作态度冷漠的抗议”而拒签,在拒签原因上应该是比较次要的,值得让人思考的是,医院的冷漠究竟在这起惨剧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虽然医院出示的资料上显示,“已详细告知孕妇及家属有关危险性,但孕妇及其丈夫仍不同意行剖宫产术”,且不说这份资料是否事后补写,单从“仅有的一名护士也跑去睡觉”这样的细节看,所谓“已详细告知危险性”也是大可怀疑的——— 既然李某属于高危产妇,医院为何仍如此不重视?
  家属不同意剖腹产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省钱,如果这家医院也如肖志军事件中的那家医院一般认真负责地劝说,细致耐心地告知其危害性,而不只是让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就完事,悲剧也许完全可以避免。
  稿源:百灵网
  作者:舒圣祥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医院;拒绝签字;死亡;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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