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聚焦湖北

更多

罗瑞明:警惕借邓玉娇事件进行妙作

发布时间: 2009-05-22 16:1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21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后,告知记者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而此时,已经距离案发有11天之久。(5月22《广州日报》)
  提出对内衣内裤进行鉴定无非就是想证明,死者邓贵大对邓玉娇施暴留下的痕迹——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它物证,指纹谁都清楚,其它物证是什么?无疑可以随意想象,甚至乎可以想象成邓玉娇已经被强奸。
  据律师说,邓玉娇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这点无须置疑。但是性侵犯是个比较广泛的词,性质有重有轻,语言挑逗是一种,把其推倒在沙发上是一种,强奸也是一种,性侵犯轻重对案情全过程的判断至关重要,究竟是那一种,作为律师已经对邓玉娇进行了接触,应该把真相告知公众,可是没有。
  两位律师敢接此震动全国的案件,应该是有一定的功底,大大小小的案件都已经经历过,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可是21日下午,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与上午会谈结果不同的是,夏霖律师一度痛哭失声,多次失态,当即要求媒体通过网络发送一份“求救”信息。痛哭失声,说明受到很大的刺激,心理难以控制,但究竟是什么使他们如此难过,不得而知?
  邓玉娇案,舆论基本是一边倒,对官员的死同情的很少,而更多的是为女服务员的行为进行辩解。不少网友认为,女的遭到侵害进行反抗是自然的,是一种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自卫。对腐败行为的憎恨,对女子同情,网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也可说是正义的呼声,但是感情不能替代法律,杀死一人,伤一人,不论其有意还是无意,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都得按照法律来定量,谬论替代不了法律。
  邓玉娇案,巴东警方先后于13日和18日两次进行了通报,20日,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又接受了专访。可以说已经重视,程序上也到位,从案情来看没有很大的区别,无非就是在个别词句上有所不同,案情的经过基本上是一致。
  如今律师提出要鉴定内衣内裤,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不知是个什么情况,是案情有了新的发现呢?还是巴东警方通报不实,不得而知?律师有要求,合理的当然要采纳,但是提出此要求的根据是什么,总得让人明白。如此案件到了这种程序,有什么不可以说?弄出一副很神秘的模样,更让人引起猜想,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炒作。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瑞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罗瑞明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