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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明:湖北公示水价成本应成为常态

发布时间: 2011-03-04 08:3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新鲜出炉。  今后,湖北省水价要调整,供水企业必须先向公众“晒”出成本,员工工资、原水费、管理费等都要“晒”,让老百姓不再对调价“雾里看花”。(3月3日《武汉晚报》)
  从以往一些上调水价的理由看,主要是三种:与国际接轨、企业经营亏损、节约资源。与国际接轨似乎与水联系不上,节约用水的理由也不很充分,而经营好坏有多种原因,不光是水价的问题。城市水价这些年并非一价不变,不少城市都不同程度地调过价,有的还调过好几次了,每一次提价的理由都是成本过高,亏本经营。
  其实,如果水价非要上涨,那就一定要使消费者口服心服,就应该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如水的成本是多少,内部人员有多少,与生产成本不相关的费用有多少,劳动生产率是多少,给公众有个交代。
  此外,这些数字也不应完全都任由涨价部门自己说了算,而应该由第三方核算,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和公众推选的代表参与,这样才能看出真实的经营情况。否则,涨价太容易了,一些供水企业就会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想方设法谋取部门的利益。而一旦将企业的经营具体情况予以公示,让千万双眼盯着,那么,一些企业就不敢盲目涨,或者大涨。
  国家发改委对于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规定了具体的步骤,一是供水企业要在提出调价建议前,向社会公开本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进行成本监审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与监督;三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报告要向社会公开。其意就在“挤干水分”,让政府制定水价的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因而,此次湖北省根据此规定对水价调整进行规范,可以预料水价上涨势头将得到有力遏制。
  水价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其上涨必然带动下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因而,即使上调,也得把调整的理由说清楚,让公众能够接受。
  水价要做到定位合理,不仅在于平时的监督,还应制定相关的约束机制,使其常态化。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瑞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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