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读到两条大快人心的消息:一条是,曾被媒体曝光的河南省安阳县工商联合会原主席余跃文,因涉嫌挪用抗震救灾款26万余元、贪污7900余元被安阳市检察院决定逮捕;(6月22日检察日报)一条是,陕西汉中市西乡县一为受灾群众提供短斤少两应急救济粮的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该县粮食局长王安武也被纪委“双规”。(6月22日新华网)
大灾当前,只要稍有一点爱心和良心,有一点正义感的人,都应当伸出援助之手,尽已所能,帮助灾区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没想到这些“黑心”之人,不放过一切发财的机会,竟然动用救灾款购买自已亲属的积压物资销往灾区,竟然在发给灾民的救灾粮上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大赚昧心钱,其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这种无良行为,大大超出了人们能够容忍的底线,不仅是对社会正义、社会公德的严重践踏,也严重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这样的人,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而必须严惩重处。
关于救灾款物的管理,中央有着明确的要求。中纪委、监察部发布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11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也明确指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迅即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还有人敢置若罔闻?就是因为一些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心存侥幸心理,以为大灾之时,全国各地的救灾款物潮水般地涌往灾区,涉及的范围广,数字大,纪检、审计等监督部门无法监管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即使被发现,也会像以往一样,大锤“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会伤害到自已一根毫毛。
两起案件的迅速查处,释放出这样一个积极讯号:救灾款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温暖,必须保证让它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送到灾区人民的手上;救灾款是“高压线”,绝对不能随便动用,谁敢打它的主意,必将受到严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彭北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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