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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反垄断法》“难产”,公众有权利知道真相

发布时间: 2008-07-29 09:2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重庆商报》7月28日报道:作为经济生活的“宪法”——《反垄断法》将在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孕育14年之久的法律到底会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只有唯一的宽带运营商;方便面企业集体无理由涨价……我们是否都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
  在《反垄断法》实施倒计时“读秒”的时候,公众对这部法律的关注热情又开始高涨起来,而上一次全民关注是在去年的全国人大通过这部法律的时候,记得当时法案被表决通过媒体一片欢呼之声。而现在随着《反垄断法》正式要介入我们的生活,有一个消息让我们感到不安。那就是“原先在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新华网》7月27日报道)
  这个消息令所有关注这部法律的公众感到意外,《反垄断法》仅有的8章57条,都是原则性粗线条的制度文本,犹如一柄剑,虽已成型,却未开锋。现在看来8月1日之后,注定是这把看起来很“大气”(媒体称之为经济“宪法”)却不“锋利”的宝剑,独自挥舞“吓唬人”,怪不得此前有媒体报道“咨询最多、对这部法律从制定到实施始终在关注的更多是跨国公司,几乎没有一家国有企业前来咨询。”看起来那些跨国公司是多虑了,还是国内企业沉得住气。那些来自西方的跨国企业对反垄断法是十分在意的,因为在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有着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着无数个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而国内企业的处之泰然也有道理,他们熟知国情,知道这把“宝剑”只具有“观赏性”而不具有“杀伤力”,时至今日,实施细则无一出台就是最好的证据。
  承担部分《反垄断法》执法职能的部门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等,这些部门也曾一再表示将迅速出台配套规章。例如去年9月10日,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曾表示,商务部积极备战反垄断法实施,“研究制定职责范围内的配套法规规章”;去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也表示,“工商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反垄断法的有关配套规章,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做好准备”;而发改委此前也曾要求“尽快制定反垄断法配套法规规章”等等。按照立法程序,在法律正式实施的时候,必须有相应的务实细则予以操作,而实施细则的出台也会有相应的程序和制度约束,不可能如此草率的“无一出台”,现在执行机构对于《反垄断法》实施细则的“难产”恰恰说明在立法之初对于这部法律的利益博弈力量如今再次发挥威力,他们不能够阻止《反垄断法》的出台,但可以在具体操作的“实施细则”上发挥作用,使之推迟出台,最好永远不出台,除了这个理由,还有什么解释呢?
  包括笔者在内的公民希望立法机构和有关部门对此作出公开说明,为什么《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至今没有出台?有没有部门为此负责?如果在制定,那么具体制定到了哪一步?有没有出台的时间表?笔者以为这些信息公众是有权利知晓的,要知道立法的信息公开应该是“法治”的一个基础要义,不能仅仅是告知公众“实施细则无一出台”就万事大吉了。当然,现在无论怎样《反垄断法》实施之后如同一把没有开锋的宝剑,“中看不中用”的现实是注定的了。
  我们不知道《反垄断法》背后还有多少信息被“垄断”了,但我们知道公民有权利知道这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春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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