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史上最黑马农民工疯狂的合法维权》等一系列网文先后出现在各大网站论坛上。文章署名为“黄伟木”,讲述了作者自己“卧底”制衣厂,用半年时间搜集证据再举报厂家的经历。文章称,该制衣厂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工资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严重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并不依法支付加班费。9月1日,黄伟木前往番禺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向该制衣厂索赔差额工资、差额加班费、超时加班赔偿、社保赔偿等共计55334元,而之前他只拿到了4个月工资共计4203元。(9月16日广州日报)
黄伟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希望唤醒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其实,虽然农民工的权利被侵犯最多最严重,而且话语权最少最沉默,但是缺乏权利意识的远远不止农民工,无法或者很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远远不止农民工。黄伟木和王海,唤醒的应当是全体公民的权利意识。权利是天赋的,但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权利是天赐的,但不是侵权者愿意赐予的。公民的所有权利,都是依靠自己们在长期的社会矛盾运动中,点点滴滴逐步争取得来的。撇开其他不谈,黄伟木和王海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方面,是我们所有公民的榜样,我们没有权利冷坐旁观,坐享其成,应当给予声援,共同论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共同奋斗。媒体报道说,这次卧底维权事件一经披露,立即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有人称这是新一代农民工维权意识的觉醒,有人称这种卧底维权会引起人们效仿不宜提倡,怎么看这后一句话都像是恶毒的阴谋。
另外,要建立和谐社会,要保底公平正义,要用最小的代价,让公民们在维护权利方面获得最大的收成,作为公民信赖的国家,作为公民委托的政府,要立场鲜明地支持公民的合法维权方式。回忆当初,王海维权,众多商家说王海不是为了真实的消费,而是为了索赔而购买的假冒伪劣商品,就拒绝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王海双倍赔偿。这时势单力薄的王海无法与众多不法商家和不法生产者相抗衡,这是力量极其悬殊的博弈。结果在更多情况下,王海只好不了了之,所以坑害了并且继续坑害着几乎全体公民的假冒伪劣商品,至今难以灭绝。如果政府管理部门和国家司法力量支持王海的话,可以相信当今商品市场清纯的情势会好得多,“大头娃娃”、“肾结石婴儿”就难以出现。
今天,有人称黄伟木是卧底,所以他与厂家之间是一种虚假的劳资关系,还有人直接将黄伟木比喻成农民工里的“王海”,但更多的人在问:黄伟木是谁?他为什么要去卧底?他到底是不是为了炒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观点,它不去甄别厂家是如何违反国家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而是在追究黄伟木的来历与动机。难道黄伟木的来历与动机,会影响厂家违反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要想矛盾不至于激化,就要弄清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此事看,主要矛盾是劳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资方违反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无论从公平正义看,还是从以民为本看,黄伟木前往番禺区劳动部门提出的申诉,都应当得到广大公民和政府的支持。
至于,也许由于企业税赋负担太重、利润太薄,或者企业生产力低下、需要产品升级,担负不起职工的合法权利,那也是用错误的方法解决客观的矛盾。如果是由于企业税赋负担太重利润太薄,应该呼吁国家减少税费轻徭薄赋,况且现在呼吁也正是时候;如果是由于企业生产力低下需要产品升级,应该引进人才,重视技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来就需要这样做,靠压低劳动者的权益,靠超低廉的劳动力,是无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无论怎样压榨工人的血汗,最终也会被淘汰的。如果是由于老板对职工过于吝啬刻薄,那么这样的老板更没有前途,劳资没有双赢的话,资方也不会赢到最后。所以无论什么原因,都不是资方违反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理由。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