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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对马路摊点“放行”体现城市管理人性化

发布时间: 2009-04-29 16:4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上午召开,已执行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记者获悉,《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将陆续接受四大类摊点的申报,为1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临时摆摊许可。(4月29日《现代快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少城市患上了一种可以称之为“城市洁癖”的怪病,马路摊点成为有关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非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在一些城市,为了彰显“政绩”,甚至提出了要创建“无摊城市”的口号。于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游击战”。期间,诉诸于暴力的事件可谓层出不穷。这场“战争”的结果,非但对阵双方两败俱伤--“无证摊贩”动辄遭遇扫荡围歼而生计不保,“城管”则背负恶名而不受待见;更重要的是,市民们一些可能不起眼的生活需求却因此而难以得到满足。我们不禁要自问,我们城市管理的理念是否出了问题?我们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城市?
  城市中的马路摊点,其实是城市服务功能的一个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代替的。首先,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能通过马路摊点以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维持了一家的基本生活。其次,马路摊点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比较低廉,也满足了城市部分低收入者的生活需要。第三,一些马路摊点所提供的服务,如修车、修鞋、修伞、修锁配匙等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完全取缔了将会给市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从这些层面上来说,市民们是不愿意取缔所有的马路摊点的。因此,对马路摊点“放行”更顺乎民意,更体现城市管理服务的人性化。
  当然,马路摊点的存在确实也会产生很多隐患,比如道路交通、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等问题。但是由于有支撑马路摊点的“土壤”存在,这就不是单纯靠“严禁”就能万事大吉了的。现在,南京拟对马路摊点实行“放行”,允许某些地段在规定时间内设摊经营,既能使一部分人继续得以经营谋生,又给该市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便利,而城管工作人员则更能对集中地带加强管理,以减少“脏、乱、差”的局面,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张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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