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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欠贷扣证”凸显助学贷款制度缺陷

发布时间: 2009-07-09 08:4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最近找工作才知道,没有毕业证什么都做不了。就算毕业后进了医院,到考医师证时,也需要毕业证。”近日,一个网名叫“医学小子”的毕业生向中国青年报反映,河南中医学院等一些高校毕业生,因为上学期间使用了国家助学贷款,被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月8日《中国青年报》)
  因毕业前未还清助学贷款扣发毕业证,这显然是一个毫无道理的做法。首先,毕业证和学位证只是一种资历凭证,并非一种财产,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偿还贷款的抵押或担保物;其二,学生所以需要助学贷款,正是因为贫困,而在尚未毕业之前,怎么会有能力还贷款?更重要的是,扣发毕业证、学位证,无形中又给毕业生顺利找工作人为地制造了障碍,而没有工作,叫这些学生拿什么还贷款?
  但话又说回来了,时下许多大学、银行之所以往往以扣发毕业证的方式催促学生还贷款,并不是不懂得上述道理,其实也是出于一种无奈。这种无奈举措的背后,其实折射出了当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制度设计上的欠缺。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虽然名为“国家贷款”,但在现实的制度设计中,却是名不副实的——代表国家的政府并不为此承担担保责任,而是将担保压力转给了高校,将还贷风险转嫁给了银行。这样一来,银行为催促学生还款,除了直接找学生外(如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的银行起诉学生事件),就只有尽可能地向大学施压,而大学,除了扣发毕业证,事实上也并没有更多可以有效控制毕业生的方式。因此,只有国家健全助学贷款发放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贷扣证”等现象屡屡上演。
  对此,有专家认为,健全助学贷款制度的关键,是各级政府积极拿出专项资金或者准备资金,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投入;与此同时,学校也要从助学资金中提取部分充实到专项资金中;还可积极吸纳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金进入。笔者以为,我们在建好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对贷款学生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管理。比如,在申请助学贷款伊始,学校就应当及时向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在贷款期间,应由专门的机构了解并记录这些学生的大额消费情况,若发现学生有异常消费,应予以及时劝导。此外,由于助学贷款工作可能涉及高校、银行、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及工商行政部门等多个机构,因此,这些机构应当及时沟通和反馈,以建立一张信用大网,尽可能减少学生的失信行为,而不是简单的以扣留毕业证为要挟来逼学生就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张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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