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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开明和成功的

发布时间: 2009-07-14 14:4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美国专门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知名专家格兰德尼,日前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接受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访谈时发表评论指出,“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相当开明”。(7月13日《人民日报》)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中心,由于其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在新疆多民族聚居共存,民族矛盾、冲突问题显现。要治理好新疆,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新疆解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废除了一切旧制度,实现了各民族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我们党和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从此掀开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50多年来,我国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不断赋予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自主权,不断推动新疆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了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08年,新疆生产总值达4203。41亿元,比1952年增长341。46倍;按可比价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66元提高到2008年的19893元,增长119。84倍。这正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新疆成功实践的有力见证。而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民族政策也是最成功的。正如格兰德尼教授说,现在有很多谣传,抱怨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实行了“经济歧视”,甚至批评说中国政府对新疆实行移民政策,试图改变当地的民族结构。事实上,中国政府始终在就业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特别关照。这种政策相当不错。政府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双语教学,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等。
  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民族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要在我们这个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大国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 为此,我们要不断坚持完善和巩团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利益,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张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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