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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严惩 “7·5”事件肇事者顺乎民心民意

发布时间: 2009-07-20 08:4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司法界人士和法律专家17日表示,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肇事者涉嫌触犯中国法律规定的5类犯罪中的20多项具体罪名,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7月17日《新华网》)
  确凿的事实证明,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事件,纯粹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次有组织、蓄谋已久的,严重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分裂活动。它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而且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我想,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尤其那些向往和平美好幸福生活的人,决不会容忍那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的。因此,笔者坚决拥护党和政府对新疆 “7。5”打砸抢烧事件中的犯罪分子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制裁。对那些以身试法的害群之马给予“从重从快”的严厉打击,是符合民心的,是顺从民意的。
  杀戮,纵火,打砸抢烧,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能允许的。从国家的法律角度来看,这帮暴力分子打砸、杀人,破坏社会治安,且情节及其严重,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而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7·5”事件就是一次恐怖主义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7·5”事件肇事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那些幕后指使者是更为可恨的、阴险的,他们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挑起事端,必须给予强烈谴责!热比娅和“世维会”的行径,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历史无数次证明,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新疆的安全关系国家的安全,新疆的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新疆的稳定关系全国的稳定。面对极少数的民族分裂分子的挑衅,面对实施严重打砸抢烧行为的暴徒,我们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决不能给予姑息迁就,必须从重、从快、从严予以坚决打击,并以此告慰“7·5”事件中100多个无辜的亡灵!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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