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重庆市公安局,新型的交巡警车队整装待发。当日,重庆将交警与巡警合二为一,正式上路执法。
自3月初开始,一份标注“内部机密”的文件开始在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传达。文件的主旨内容是,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处室,各个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区县各分局派出所,从副科到副局的所有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新华网》3月16日)。
对此,不用怀疑,这次重庆市公安局将包括副局在内的所有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并竞聘上岗的决定,可以说是重庆公安局自“扫黑”行动开展以来,加强警界内部建设的一个“大手笔”。而且不难看出,这个在国内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警界“洗牌”决定,结果必将对重庆的社会治安,同时也符合要治安先治警的社会要求。
首先就治安与治警的关系讲,其实只要对国内各地的“扫黑”历史稍加回顾就能发现,也不但是这次重庆“扫黑”活动可以证明,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是否正常,其中似乎有一个“规律”。那就是,只要这个地方是有黑恶社会势力横行,并且在相当一段时期里没有得到及时有力、有效打击的,那就不难发现,在这样的黑恶势力现象背后,总是与地方治安管理不力,甚至与警界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有着一定的连带关系。对此就以这次重庆扫黑行动所披露的情况来看,从包括文强在内的一批司法官员的落马,以及这些落马官员的行贿受贿、参与制毒贩毒、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事实已经证明,重庆地方此前之所以会出现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横行乡里的社会现象,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以文强为首的一批落马司法官员,不
仅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放弃治安职守,而且本身就是当地黑恶社会势力中的一部分。
由是而观,就如重庆市公安局王立军“重庆警察队伍问题比社会治安形势还要严峻”所说,如果要使重庆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并使治安达到社会安全要求,那显然就要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对警察队伍予以整肃,无疑就不仅是打黑要“除恶务尽”的要求,并且也是防范地方黑恶势力再次死灰复燃的首要选择。
所以,在为重庆警界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决定叫好同时,笔者认为,或许重庆的“扫黑”事实已经在相当程度证明这样一个道理:要治安就要先治警。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