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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新:晒预算≠晒账本

发布时间: 2010-04-09 08:4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来网上不时传出部门或单位财政信息公开的好消息,如某某部门或单位将年度财政(财务)预算公布公示于自己的网站上,以此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与检查,让纳税人知道他们的钱是怎么样被“花”的。这种壮举被网民称之为“晒账本”,但由于其内容太粗,又被网民称之为“晒目录”。可依笔者之见,公示年度财政预算的行为,公示的并不是“账本”,而是“计划”,其理由如下:
  一是根据我国现行的预算法,预算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未来一定时期内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计划。作为预算还需经过法定程序审批,才能生效,期间有可能需要修改变更。再者就是经过批复的预算在实际执行中也不会等同于实际支出。由此可见,预算并不等同于真实的收入和支出,即预算执行;
  二是账本—即账簿,他在会计述语中的表述是: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组成的,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根据此定义,他记录的是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而不是计划事项;
  三是根据近几年来审计署对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审计公告情况看,审计公告的内容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而不是对预算情况进行的审计。
  如果在网上公示被说成是“账本”,那四川白庙乡政府在网上自主公示的则可免强称得上为“账本”,但其公示的格式和内容也谈不上是真正的账本,因为从其表现出的形式看是自制的表格,而内容也只反映了应该反映内容的五分之一不到,一个部门的财务账本应当反映的是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净资产五大项,我们看到白庙乡的“支出”仅是支出中的其中一部分,即被称之为“三公消费”部分,但其公信力在网民中还是打了折扣。
  为使所晒“账本”具有现实意义,即真实、全面的公开部门或单位是怎样在花纳税人的钱、花在那些方面的,笔者以为:一是国家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和完善,规定凡是使用国家资金的,都必须将其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结果予以公示,同时规定统一的公示格式,对公布的内容亦予以规定,是公布财务状况、还是公示收支,或者二者都予以公示,以利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选择财政财务收支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一到二个系统作为公示榜样在全国进行示范,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部门或单位经费的财政收支和财务状况进行“晒账”,以期取得一手经验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自愿进行公示的单位或部门为了解除公众对其公布资料全面、真实、系统性的怀疑,可在财会资料公示前请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公示前审计,其公示时附上审计报告以利增加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亚新 涂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吴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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