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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矿长先跑 国家禁令岂能沦为一纸空文?

发布时间: 2010-08-03 15:2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黑龙江鸡西的恒鑫源煤矿透水事故目前仍有24名矿工被困井下,而在事故中,两名被困矿长却安全升井。此前不久,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矿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两位劫后余生的矿长对国务院相关禁令的软执行引发人们的思考。
  国务院关于“矿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禁令一度令民众欢欣鼓舞。让矿领导与工人一起下到作业面,对于提高矿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无疑具有促进作用。而黑龙江鸡西的恒鑫源煤矿透水事故中,两名矿长抛下工人自顾逃生,掀起了对这项新禁令的一个拷问,即矿领导抛下工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客观的讲,危难发生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权利。两位矿长抓住逃生机会幸免于难,这本身并无不妥。不妥的是他们只做到“同时下井”没能做到“同时升井”,与民众的心理预期背道而驰。即便是本能的求生反应,一旦违背国家的要求、民众的期望,它便被剥离了“合理”的外衣。大凡不合理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这一点毋庸置疑。
  当下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尽最大努力开展救援工作,不放弃不抛弃,竭力营救井下工人。之后,对两位矿长的处罚也决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要知道,一项关乎生产安全、合乎民心民意的命令,一旦被亵渎(哪怕是被有理由的亵渎),都绝不能得到宽容和放纵。因为“矿长先跑即为大错”,不需要解释和借口。如若不然,则我们不禁要问:民心民意岂可选择性违背?刚性禁令岂能不刚性执行?国家禁令岂能沦为一纸空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波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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