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方设法出国“考察”挥霍公款,近年来轰轰烈烈的“公费出游风”,受到公众的诟病、中央的批评。然而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依旧我行我素、动辄出国“学习”、出境“考察”,全然不顾群众的议论。
日前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两部委新规明确规定,一旦发现公款出游者立即给予其降撤职处分。刚性的规定不乏震慑作用。但是新规能否彻底地刹住公费出游风,依旧有待观察。我以为,要从根本上刹住公费出游风,有必要辅以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落实新规的刚性执行条款。以往我们的有些规定、禁令,“雷声大雨点小”,执行不到位,不仅没能起到预期效果,反而助长少数人的“免疫能力”,使之更加肆无忌惮。刹住公费出游风,必须建立在新规刚性执行基础上。大凡有公费出游嫌疑者,不论级别高低,一律严查严办,绝不能因“写条子”、“打招呼”就姑息放水。
二是建立系统的监督稽查机制。经验告诉我们,越是远离中央的偏远地市,公费出游的案例和概率越大。原因是地方监管不严。刹住公费出游风,不能仅停留在电视电话会议、监察系统工作会议的程式性宣贯上。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细致的中央地方联动机制,对各地各级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管职责进行量化,制定有检查、有督促、有制约、有评比的绩效考核方案。谁监督不利、监管不严,谁就要扣分受批评,如此自然能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
三是施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两部委不妨开通网上举报通道、电话热线举报通道。以此接受各地群众的举报。高度重视举报内容,对举报查实者进行适度奖励。以群防群治来刹住公费出游风,想来不失为一项合用的常规举措。
四是试行全透明处罚制度。胆敢公费出游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不妨立即严惩并曝光。各级纪律监察部门不妨邀请当地媒体记者、选聘群众监督员,组成以监察部门牵头,市民、网名参与,媒体及时报道的整治小组,联合打击违规者。
总之,只有中央和地方联动、新规强力推行、公众广泛参与、个案及时曝光,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刹住各地“公费出游风”。才有可能让借故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开会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销行遁隐。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