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房屋走廊,很亮很宽敞。
面对高房价的压力、蜗居的现实,退休矿工陈新年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自家地下开掘出一方新居。老陈一家子在地下室里翩翩起舞的幸福,令人心酸引人共鸣。但是郑州官方却表示,老两口的“新居”属于违规建筑,工作人员“肯定会进行调查处理”。这就意味着,老陈夫妇“地下的幸福”极可能难以为继。
老陈是中国亿万底层劳动者的一份子,他的诸如“无法安居”、“买不起房”的困惑,折射出的正是当下普遍的社会镜像。自己开挖宽敞的地下室,“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要”,这种朴素的想法,被老陈执着的变成现实。年逾六旬的他用4年时间,在自家居住的棚户区院内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房间。这个地下房间冬暖夏凉,按照附近房地产价格计算,价值20多万元。尝到甜头的老陈,计划继续努力,在地下挖出个三室一厅来。媒体报道说,在地下居室,老陈和老伴跳舞、唱歌,其乐融融,女儿们也争相下来居住。
老陈的“创举”,饱含无奈与悲情。无奈的是狭小的住所,住不下一大家子人;悲情的是房价高得难以企及,购房只是奢望。这个不愿意做房奴(也许连做房奴的资格都不具备)的退休矿工,开掘了一扇淳朴的理想之门。推开这扇门,呈现在人们眼前的,不再是无房的叹息、彻心的痛楚,而是一个自足自乐、安居乐业的理想境地。
问题是,“地上的痛苦”根本无法简单规避,“地下的幸福”也终归难以持久。郑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询问时说,按目前情况看,陈新年所挖的地下室,肯定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因此没有合法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经过审批,应该说是违章建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信访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肯定会进行调查处理。”
官方的表态,预示着老陈“给老婆和女儿挖个好房子”的梦想极可能化为泡影;预示着老陈一家“地下的幸福”亦可能难以为继。老陈的“宏伟工程”定然是未曾审批、私自开掘的“违规工程”(其实这原本也不可能得到审批),参照现行的律法规程,随便都能找出十几条限制性条款,以例证这地下居室的“不合法”。接下来,执法人员的调查处理也一点都不突兀,完全是“按章执法”。
这个时候,与老陈同病相怜的“蚁族们”、“房奴们”,以及所有对老陈的境遇表示同情的人们,也许都试图替老陈说句“公道话”,但是人们群情激奋之余,挖空心思也找不到任何有力度的言语和说辞。而这正是这个时代的普遍悲伤。
合法的“地上的痛苦”让人难以承受;能够承受的“地下的幸福”又属“违规”,也许当下我们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和可能。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逆来顺受。这种消极的情愫,集体的痛楚,社会的悲情,应该引起政府更多的关注;当下楼市调控的步子应该更大一些、房价跌落的程度应该再剧烈一些。对政府,我们依旧保持着急促的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