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称财政资金就像是一块豆腐,政府说用就用了,先斩后奏,到时候人大也只好认账。(3月12日《河南商报》)
了解预算机制的知道,政府花钱先斩后奏并非我国独有现象,而是世界各国的共性问题,就连国家预算决策以成熟、严格和科学著称的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也存在政府花钱先斩后奏问题。比如美国2011年度财政预算直到2011年12月才通过签署,此时整个财年都快结束,而政府将近一年来不可能没花钱,相反政府该花的钱大多先斩后奏的花完了,甚至就此可以说美国政府花钱先斩后奏的问题比我国还严重。
事实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在财年开始之后,立法部门才开始进行预算审批程序,加上审批需要一定时间,不像我国在人大会议时间很快就批准,而国外需要慢慢的逐条研究,需要耗费很长一段时间,导致政府为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不先斩后奏花钱,不得不在预算尚未审批之前提前花钱。换言之,不管有没有《预算法》,只要按照科学、严格程序进行预算审批程序,那么政府花钱先斩后奏的现象就不可避免,就必然存在政府花钱先斩后奏现象。
不过,政府花钱先斩后奏不可避免,政府事先花钱不可预防,不等于政府就可以以先斩后奏的方式随意乱花钱,自由的花钱,更等于政府花钱先斩后奏之后,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就必须认账,就必须批准和认可政府的先斩后奏花钱,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性区别。实际上政府花钱先斩后奏本身并无不可,也没有危害性,也不一定必然带来浪费纳税人财富的恶果,关键在于政府先斩后奏花的钱花的有没有必要、花的值不值得,另一方面是人大事后对政府先斩后奏花钱的态度,有没有全盘认账。
笔者认为,对于政府花钱先斩后奏问题,关键是人大部门要硬起来,要起到事后监督作用,发挥自己的审批权和监督权,认真对待政府先斩后奏的各项花钱,区别对待是否审批,而不是放弃人民赋予的职权,做不负责任的橡皮图章,只好全盘认账。对于政府必须花的钱,有必要花的钱、不得不花的钱、花的值得的钱,人大就应当二话不说,依法认账,予以审批;但是对于不该花的钱、没有必要花的钱、可花可不花的钱、花的不值得的钱,人大就不应该做老好人,就不能只好认账,人大完全可以依法不认账、不审批、不通过,并且可以依法追究乱花钱的政府领导的责任,遏制政府先斩后奏乱花钱现象。只有人大硬起来,即使政府花钱先斩后奏依旧存在,但是可以避免政府乱花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美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