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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学:医院救死扶伤需要社会承诺费用

发布时间: 2012-06-11 08:5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6月5日,打工仔贺小平突发急性阑尾炎,被送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生称手术需六七千元,但贺小平只有1000元,在花了970元打两瓶点滴后离开医院。没走多远,贺小平就疼得卧倒街头,警察叫来的救护车拒收贺小平。此时,一名好心路人将他送医并为他缴纳8000元医药费。(6月9日京华时报)
  贺小平的情形,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孤身在外打工,收入很低,积蓄很少;家在农村,家底贫瘠;一旦生了病,便无钱医治,或者遭遇车祸肇事者逃逸,便无钱抢救。一旦出现此情此景,社会舆情照例一律谴责医院,痛骂医生丧失天职良心,没有救死扶伤,白衣天使变成要钱的魔鬼。而媒体报道此类新闻有着鲜明的倾向性,“医院曾拒绝接收”伤病患者,“救护车拒收”伤病患者,不交钱医生不肯继续用药等等。看起来是简单陈述事实,实质上隐含着媒体人的观点:医院应当无条件救死扶伤,医生应当无条件接受伤病患者。
  无论是媒体从业者,还是社会大众,为什么不想想,救死扶伤是否需要物质成本和经济代价?如果医院无条件接受所有伤病患者而收不到医疗和抢救费用,医院如何继续生存?大街上那么多乞丐,人们为什么不要求饭店酒店为之提供三餐?路灯下桥洞里蜷缩着无家可归者,人们为什么不要求旅馆宾馆为之提供房间床铺?冰雪天寒风中少衣少鞋者,人们为什么不要求商场为之提供棉衣棉鞋?也许人们这样想,伤病患者情形危急,人命关天,逝者无回,因而医院若不施以援手,那就无可挽救了。可是医院有能力承担无限责任吗?
  笔者认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是医院的责任,但是承担救死扶伤的成本,不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是伤病患者和社会的责任。首先是伤病患者自身的责任,社会个体要努力工作,努力挣钱,保证起码的继续,有备无患,应对突发灾难。其次是社会的责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不料祸患,重大灾难落在个人头上,个人无力自理,社会需要提供救助机制。个人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国家救助机制、慈善事业的帮助、社会群体的互助,都是社会救助机制。医生只顾治病救人,不需要负责追索费用,这才是正常的医疗工作环境。
  然而,我们身处的现实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医生需要负责自己所医治抢救的费用。如果患者病愈后逃走了,费用由医生承担;如果患者缴不全医疗抢救费用,由医生来补齐。试问,医生还能把全部智慧、精力和时间用于救死扶伤吗?首先得考虑这救死扶伤的费用能不能收到!请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医疗工作环境啊?固然抢救一两个病患者,医院还能撑下去,可是,看不起病的患者何止一两个?收不到费用的伤者何止一两个?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没有进入媒体人和社会大众的视野?为什么不呼吁建立社会救助机制?
  也许人们愤怒于看病太贵,掩盖了救死扶伤的成本思考。其实“看病太贵”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太少,医院靠药物盈利为生,导致医院把药物费和检查费与医生收入挂钩,滋长医生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二是医疗保险起步太晚、费用太少;三是人们对真正的医疗成本不了解,没比较。解决这问题,首先需要国家有效投入,其次要扩大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险的抵御能力,三是需要医疗保险机构制约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未来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病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的社会救助机制时,也需此路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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