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有网帖称:海南一女大学生,因身份被涉嫌参与盗窃的姐姐冒用,被福州警方抓了,此后其姐来榕投案,并请警方释放其妹。该网帖引发广泛关注。(7月5日东南网)
警方表示,该女生的家属们(盗窃案的团伙成员)故意虚假供述,严重妨碍刑事诉讼,是导致其被羁押审查9个多月的主要因素。通读新闻全部信息,警方所述可信。而这个家属成员们多人成为盗窃案的团伙成员,并且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人之常情地把家属中没有参与这次盗窃案的小妹妹说成参与盗窃案的成员。待到冒用女大学生妹妹身份的真正参与盗窃者姐姐怀孕时,再去警方自首,导致警方因为怀孕而不能拘捕,可见这个家属成员们深思熟虑,狡诈蓄谋,确非善类,警方大有上当受骗之嫌。
但是警方还是有“确认证据不够严谨”之误,错关女大学生9个月,经过几番周折,最终不得不无罪释放。按照国家赔偿法,应当给予蒙受冤案的女大学生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造成这个结果的主要原因或者直接原因是,盗窃团伙们故意虚假供述,严重妨碍刑事诉讼,警方应当依法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赔归赔,罚归罚。一人做事一人当,罪罚适当。不能因为蒙冤者和涉嫌犯罪者属于同一家庭,让赔偿和惩罚在一个家庭内部互相抵消,形成一笔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糊涂账,而让法律的严肃性、严谨性受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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