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农村中小学布局征求意见,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意见稿规范“盲目撤并”,如有多数家长反对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等等。意见稿明确“就近入学”具体标准,规定农村学生上学步行或乘车时间不超过40分钟。(7月24日《新京报》)
盲目而疯狂的“撤点并校”,终于有了被规范的一天,人们呼唤已久的教育权益即将得到有效保障。这固然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可是,凝结在人们心中的块垒却难以片刻消散,一项本意为改善和提高办学水平,且特别强调了小学合并要“适当合并”、“就近入学”的政策,为何最终会演变成地方政府的一场狂欢,民众心中的痛?
政策的执行走样,教育部责无旁贷。尽管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曾出台文件,要求防止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过度调整”。结果却是,“撤点并校”的步伐并未完全停止,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发生强行“撤点并校”的事件,引发民众强烈不满,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并没有对撤并“一刀切”造成的后果及时予以补救。
这种结果,表面上看,与地方政府追逐政绩有关,各地政府之所以十分积极地“撤点并校”,在于想由此减少办学点、进而减少教育投入,更方便地管理学校,本质上不是什么“提高教育质量”或者“为乡村学生着想”。而这种盲目和粗暴的做法背后,其实就是地方政府只顾自身利益,不尊重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的权益。
但是,归根结底,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显然源于教育部制定的“撤点并校”政策存在明显的漏洞,即在“撤点并校”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撤点并校”关乎受教育者的权益,关乎农村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本就应该让家长、老师等有足够的参与决策权,可事实是,这种权利长期被剥夺,或者因缺乏撑腰力量而显得孱弱。
面对全国各地疯狂开展的“撤点并校”运动,教育部仅仅停留于下发文件,却鲜有实际有力的督查和纠正,这显然也是撤并冲动肇始的原因之一。时至今日,已有成千上万农村孩子用自己的前途,为教育部错误的决策和疲软的监督埋单,一朝开列出规范举措,显然无以弥合人们心中的伤痛,规范之外,还应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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