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要求开展评审“回头看”,2011年后新增的240多家三级医院被视为无效,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为新增的三级医院颁发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三级医院评审存在什么问题?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意义何在?调查发现,除了“三甲”,需要“回头看”的还有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本身。(8月27日《京华时报》)
开展评审“回头看”,对达不到标准的医院实行“摘牌”,这固然体现了医院评级工作力求严肃和客观,但却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的思考。暂停十余年的医院评级,当初为何要暂停,为何又要在2011年重启?虽然分级管理宏观上可以推动医疗服务网络的形成,微观上鞭策医院个体的成长,但随之而来的弊端却是不容忽视的。
评级制度重启后,各地医院再度掀起“争级上等”的热潮:为了顺利评级,“即使掉两层皮,也得冲进‘三甲’”成了不少医院的信条。这种热潮的背后有着深厚的利益土壤,“三甲”这块金字招牌可以使医院提高收费标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享有更多的科研项目资源,还意味着更大的平台、声誉,吸引更多的医疗人才和病源。
在逐利的冲动下,有条件的医院纷纷评“三甲”,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起码也要挤进三级。为此,一些医院不断圈地扩建、大手笔引进设备,评级成了比规模、拼设备、拼人财物、拼贷款甚至大量造假,而医院、医生做了大量医疗以外的事情,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更加剧了医疗服务秩序的混乱,比如一些乡镇医院也跻身“三甲”之列。
种种迹象已经表明,由行政主导的医院评级制度,已到了必须废止的时候,其正面效应正在被逐利的冲动取代,甚至,还留下了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比如有网友就说“评级花钱就能过”,即便是如今卫生部开展评审“回头看”,也很难从根本上遏制这些乱象。而从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的角度看,评级也在制造明显的不公。
就此而言,更需要“摘牌”的其实不止那些不合标准的医院,而是医院评级制度。卫生部作为医疗服务管理部门,不能以行政手段对医院划分三六九等,更应该考虑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避免医院陷入逐利的冲动,由此造成医疗秩序混乱、资源巨大浪费,加剧患者就医的负担,而这,无疑也是当前医改的题中之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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