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刘金祥的男子突然患了重病,无人照顾,与她离婚6年的欧炳英将他接到了自己的家中照料,还支付了1万多的医药费,这种举动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更让人惋惜的是,欧炳英即将结婚的男友得知此事后,也选择了离开。(8月21日《黔中早报》)
离婚六年,却在得知前夫重病之后依然挑起照顾前夫的重担,对于一个自己的生活尚且不宽裕的女子来说,欧炳英的举动无疑是值得我们敬佩的。虽然这种行动是否理智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但女主人公身上体现出的那种责任感,在这样一个人情渐于冷漠的社会里,还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温暖的。
然而,个体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从新闻报道中来看,仅凭欧炳英一个人的力量,是万万无法承受起抚养前夫的压力的。个人的生活开销,仅一个月就上万的看病开销,加上自己的女儿要抚养,如此多的压力,单凭一个弱女子的力量,自然是难以为继的,即使欧炳英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早晚会被这种巨大的压力所压跨。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显然应该向其伸出援助之手。尤其是当地的民政等部门,更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帮助其解决生活方面的难题。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那么,刘金祥这样的情况,显然是有条件也有资格享受来自政府方面提供的各种救助措施。
事实上,像刘金祥这样的案例在许多国家都有,但往往都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力量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倘若民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多给刘金祥一些帮助,自然就可以缓解欧炳英的压力,更不会影响她继续寻找自己的幸福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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