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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学:拒绝公开“三公”,是谁给谁“找麻烦”?

发布时间: 2012-08-27 09:5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因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政府没有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媒体从业者廖红波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他吃惊的是,在起诉之前,对方对他的申请毫不理睬。一名镇政府官员甚至告诉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有的镇政府官员认为他在“给政府找麻烦”,“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想必不少读者浏览这条新闻时,会产生一种无可置疑的感觉:这些镇政府官员被历史大浪淘沙OUT了,在时代步伐前面Hold不住了。众所周知,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宪法定位官员叫公仆,人民是主人。那么主人叫公仆亮一亮“三公”账本,怎么能说是主人给公仆“找麻烦”呢?如果说公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只能说公仆做得很不到位,主人有权利要求公仆立马纠正以便补救。如果公仆说主人都来问东问西,公仆什么事儿都干不成了,这只能说是公仆很不称职,没有及时公告相关信息给主人们。
  截至7月20日,已有至少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去年决算和“三公”经费的情况,这是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必然结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非仅仅针对中央部门的,不过是中央部门身先士卒、第二次做出了榜样。这是至上而下、依法行政的一个典范。2011年5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地方政府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但2011年只有北京、上海、陕西3个省(直辖市)政府,以及成都、广州等少数城市公开了“三公经费”,其余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和城市没有认真执行国务院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5年,这些官员竟然还不知道要向人民群众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还不知道公开三公账本是履职的题中之义,还不知道条例的立法精神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还不知道不管申请人是做什么的、是否当地人、获取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不违背条例,政府都应该对申请人公开其要求公开的信息,这真让人酷暑里冒冷汗啊。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这些镇政府官员们知否?
  拒绝公开“三公”,是谁给谁“找麻烦”?显然不是申请公开的公民给政府官员找麻烦,恰恰相反,是相关政府官员们给公民找麻烦。何况,现在网络如此发达,政府网站却被荒芜,政府的三公账本为什么不能放到政府网站上呢?不肯亮出三公账本,也给法院找了麻烦。宁乡县人民法院8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玉潭镇政府收到申请后,消极回避,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规定;同时,认定廖红波的申请理由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这判决前一半是正确的,后一半是不妥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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