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的“施工意外”增至5起。连续两天,媒体报道了佛山名镇拆迁区的4起“误拆”事件。6日,市民陈泽培的老房子也“人间蒸发”了。当晚,祖庙街道方面称,要向施工队了解情况,暂时不能给予回复。(9月8日《河南商报》)
老百姓有一句大实话叫做,再一、再二不能再三。佛山名镇拆迁区莫名其妙的发生“误拆”事件,而且已经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而是再而五地发生所谓的“误拆”现象。这种所谓的“误拆”事件,不仅是在挑战公众智商的行为,更是一种赤裸裸的撒谎和诡辩行为,是在拿着政府的公信力作为赌注。
当第一起“误拆”事件发生,如果政府部门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接下来还会不会有更多的“误拆”事件发生。当第一起“误拆”事件发生,政府由原来主动给被拆迁户做工作,到拆迁户主动找政府解决问题,主动要求与政府协商解决“误拆”问题。这种由被动到主动关系的转移,由被拆迁户钳制政府到政府反败为胜钳被制拆迁户,可以说是“误拆”变成了强拆遮羞布的重要原因。
政府强拆居民的房屋财产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即使某些政府部门有这样的野心和胆量,也没有这样气魄敢于声称要强拆居民的合法房产,而“误拆” 正可以假汝之名行强拆之实。“误拆”由一起而增至五起,可见有关部门的“误拆”越来顺手、越来越疯狂,以至于连遮羞都越来越缺乏技术含量。
对于许多居民来说,自己的房屋摆在那里,就是与政府谈判和博弈的砝码和资本。居民的房屋转瞬之间被夷为平地,居民也就失去了与政府继续谈判和博弈的砝码和资本。居民的房屋摆在那里,是居民与政府进行博弈的前提和资本。这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就要花一百万买人家的性命,人家也不会答应你的这种无理的要求。但是如果你把人家开车轧死了,也许花个五、六十万就可以解决问题。
对于佛山名镇拆迁区的5起“误拆”事件,佛山市政协委员黄达鸿也认为,既然承认误拆,补偿应适当提高。只有提高误拆成本,才能做到彻底杜绝误拆。“误拆”如果成为低成本的强拆行为,老百姓的个人财产安全必然就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误拆”就是一种工作中的严重失职行为,如果工作中的严重失职行为,只需要一句文过饰非的“误拆”,就可以轻易把责任打发掉了,“误拆”就会在社会上迅速普及开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季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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