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的一张银行卡不知怎么产生了5分钱欠款,5年下来,超限费、滞纳金、利息已经滚到了694.96元,更让他感到委屈的是,就因为5分钱的欠款,他被列入了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顾客名单。(11月5日《宁波晚报》)
以往都是听说因为信用卡透支而被纳入不良信用的名单,而杨先生这张透支额度为0的工资卡却也出现了超限费、滞纳金和利息,显然是一件怪事。
作为个人用户,杨先生当然是不可能有权限在一张透支额度上进行透支操作的,并且对透支的5分钱,银行方面也无法提供明细。那么,问题显然还是出在了银行方面,无论是某个环节操作出现了问题,还是系统出现故障,银行自然都是难辞其咎的。
该商业银行的客服人员对于杨先生问题的几种解释,其实都是含糊其辞的,作为一个普通的客服人员,难以把问题解释清楚自然可以勉强理解,但银行的有关方面在这时还保持沉默,显然是不应该的。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最终的责任认定是否在银行方面——当然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银行应该主动出来向客户做出合理解释、并帮助客户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这才能够让用户更加安心地使用银行的服务。
储户与银行的纠纷,经常被比喻为蚁象之争。在杨先生遇到的问题上,该商业银行当然也可以像其他银行那样含糊其辞。但对于储户而言,选择一家银行的服务,实际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如果银行在储户的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打哈哈,一心回避自身的责任,虽然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今天,可能侥幸规避掉责任,但从长远来看,这样的行为无疑会伤害储户对其的信任度,在银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早晚会被市场所抛弃。
笔者以为,储户和银行之间存在的用是合同关系,按照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银行方面不仅有责任也有义务对杨先生的问题做出合理答复,还应该在杨先生向人民银行申请删除不良记录的过程中给予全力支持,真正给储户以方便,还储户以安心,这样虽然可能会给银行增添一点点的工作量,但换来的却是储户千金难买的信任,这点付出当然还是值得的。
来源:荆楚网
作者:张木森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