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500多户农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下发总补偿金额近5000万元,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该镇镇长顾少波说,钱是为农民保管,保障农民的利益,怕他们坐吃山空。对于这种严重违规行为,顾少波理直气壮地说:“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4月8日《人民日报》)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现在,一些官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每况愈下,这与他们平时的所作所为不无关系。
柘汪镇镇长顾少波的言行就是这类官员的一个缩影。
面对记者的采访,顾少波说:“数千名村民没有一位要求一次性领取补偿的。”然而,一些村民却说:“我们要求了,镇里就是不给。”欺上瞒下、信口说谎,脸不红心不跳,成了某些官员的拿手戏。其实,稍作调查,狐狸的尾巴就会露出来。撒谎,缺乏一个领导者应有的信誉,是从政者的恶行。
顾少波说:镇里并不缺钱,钱是为农民保管,保障农民的利益,怕他们坐吃山空。真是“情系农民”!镇里不缺钱还不发放给农民,如果缺钱呢?你见那个贪官因为不缺钱而不再继续贪腐呢?如果把这5000万下发,一家仅分得区区10万元左右,现如今,还有那个傻瓜抱着这十来万块钱,什么也不干而“坐吃山空”呢?你代表农民为他们保管钱,得到授权了吗?5000万挪用干什么了?一年的利息是多少,又用到哪里了?能给村民说个清楚吗?请问镇长大人,把你们家的钱放在我这里,我一点点给你用,我保证不贪污,你干吗?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浅显的道理,是你不懂呢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又是什么呢?
物权法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柘汪镇的行为违规、违法,作为镇长不但没有丝毫畏惧,还敢理直气壮地的说:“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这样大言不惭的勇气从哪来来?是权利过大缺乏群众监督和制度制约的结果;是以权代法,没人追究或追究不力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在某一方面敢违规、违法,在许多方面就敢违规、违法,只不过会打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
决不能让某些官员成为有法不依的真空地带,决不能让这些人成为依法治国的拦路虎!法律、法规是做官的底线,一旦谁胆敢挑衅,立即惩治,这样,依法治国才能更快实现,才不是一句空话!
来源:荆楚网
作者:马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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