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只有通过制定学校章程,将相关权利义务、职能分工、决策程序、群众参与等重大事项加以规定,才能确保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按照计划,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所有985高校需于明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全国所有高校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这条消息立马引发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广泛热议。
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学校行政化倾向表现在两个方面,除了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以外,还有一种倾向就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并且前、后两者客观上是存在因果依存关系的。不少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关键要落实到行动上,并迫不及待地为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实施民选校长、制定章程、规范管理、功能回归等列出了时间表。还有人主张“去行政化”过程中应当增加“学生权重”等。
解读当前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让我不由得想起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纪宝成前几年的分析。他认为大学校长应该是社会名流,但我们国家还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为了考虑“大学跟社会的交往”问题,才给高校规定了行政级别。纪宝成所描述的这个尴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高校办学的整个外部环境是存在巨大的行政化问题的。因此,当社会习惯于以行政级别来衡量其社会地位之时,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就是贬低教育,这正是高校“去行政化”阻力重重的深层原因。
但是不要忘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改革2.0版更加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因而探讨高校“去行政化”问题,就不得不将其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去考察。事实上,高校的“去行政化”改革并非单个领域的单独行动,更不仅仅是高校内部争夺“话语权”的重新洗牌,而应当视为党和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层面的障碍破除之日,也就是基层创造活力迸发之时。
顺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提倡在“强化监督”的同时“简政放权”,通过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主动把更多的权力交给市场,从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据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政府一方面把权力下放到企业的同时,必然会考虑将更多的自主权下放到包括高校在内的所有事业单位,伴随着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协同推进,“政府对高校管理的行政化”问题必将随之“松绑”。只要高校自己有决心,高校内部管理的“去行政化”问题也必然会迎刃而解。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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