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5日中国政府网)
所谓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在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实行低保制度,既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的执政治国理念,又凸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为民情怀。可以说,低保制度是贫困低收入群体的救命稻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节器。也正是因为如此,低保制度实行十几年来,许许多多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被纳入了保障、救助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就在广大低收入家庭带着对党无比感激的心情充分享受着这一利民惠民政策的同时,低保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让人不齿的怪现象。少数人员将低保当成了“唐僧肉”,错误地认为“低保反正是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因此,不少地方相继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及错保、漏保等违纪违规现象,更有的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富人吃低保”的现象。低保成了少数人以权谋私的工具,成了不法人员相互馈赠的“礼物”。有关系的,开着宝马,穿着名牌,住着高楼大厦吃低保的屡见不鲜;没有关系的,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流离失所的人大有人在。对此,社会反响强烈,广大贫困家庭意见很大。
低保不是“唐僧肉”,救助须设“高压线”。对人人抢着吃低保、把低保当成“唐僧肉”的怪现象,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12月25日,国家再次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目不言而喻,就是将低保制度法制化,设立国家救助“高压线”,真正让低保成为关系群众衣食冷暖的民生工程,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民心工程,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德政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心工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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