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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慧敏:希望干部斗酒之风“马上消停”

发布时间: 2014-02-14 12:03:0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胡慧敏  进入电子报

漫画: 《一场斗酒引发的“地震”》   作者:桃子
  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记者调查发现当天确实有1人饮酒死亡,罗田县城管局前期垫付了赔偿金64.8万,该网友所述情况部分失实。黄冈市纪委、罗田县纪委就此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此事详细情况需等待调查结果,随后将根据调查结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荆楚网2月13日)
  这是近期发生在干部中又一起因斗酒、陪酒致人死亡的丑闻。虽经调查是一起私人聚会引发的悲剧,但折射出干部喝酒斗酒之风还是普遍存在的,各级部门必须要动真格管制,要有好的制度来遏止干部斗酒之风。
  有网友调侃,“陪酒”、“斗酒”就是官场中的潜规则,你的酒量有多大,以后路就有多宽,官就当的有多大。这句话经不起推敲,但也说明一个问题,“斗酒”让酒桌上的腐败暴露无遗。以“喝酒”交朋友、以“喝多少”论英雄、以“酒量”衡量干部标杆的歪风邪气不刹住、不制止,极有可能损干部形象、工作误事、脱离群众。
  似乎让酒桌中的达官贵人喝得越多越好,喝醉了才表达到了诚意,就等于“招呼好”了,陪好了,似乎感情就增加了,关系网也就建立起来了,今后对个人仕途和利益方面就有好处了。也有网友编出这样一个段子: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要提升;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干部要调走。也不怪有多年提不起来的干部自嘲说,提不起来有个最根本原因就是不喝酒,不喝酒无意之中就把领导给得罪了。虽只是个案,但总结得不无道理。
  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不能说喝酒就一定不对,任何事都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了便能发挥积极作用,如中国文学史上,诗人大多爱喝酒,诗与酒相从相随,李白就是其中之一,他好饮,也善饮。他因酒而成就传世佳作。时人称他为“诗仙”、酒中仙”、“酒圣”。杜甫也题诗为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现今喝酒、斗酒却成了交际应酬的筹码,失掉了把酒问青天的“度”。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大吃大喝有了一定遏制,但在少数干部中“陪酒”、“斗酒”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治。让我们盘点一下去年来因陪酒致亡的事件:2013年襄阳一职工被领导拉去陪酒,致酒精中毒昏迷7小时;2013年湖北钟祥IT工程师陪官员喝酒死亡 3人被免职 ;2013年湖北大冶一村支书国庆假期最后一天与朋友畅饮醉亡;2014年福建三明副市长接受宴请致人醉亡被免职……因斗酒而引发的悲剧和丑闻,应给广大干部以深刻教训和反思。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之一,在酒桌上推杯换盏,称兄道弟、逢场作戏的表演秀极有可能让人虚伪不诚信、不友善,更带来不敬业的坏人品、坏风气、价值观取向偏离的现象滋生。
  期望在新的一年,“斗酒之风”在干部中马上消停,随而换来潜心静气竞相谋发展,干实事用实绩来说话的好风气。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慧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公务员;罗田;斗酒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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