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应追责。”这一声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民间舆论场的共鸣。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久前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初制造歙县张氏叔侄冤案的相关责任人被组织内部问责。有喜欢刨根问底的记者致电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均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去年发生在浙江的两个冤错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一个是“张氏叔侄强奸案”,一个是“萧山5青年劫杀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这两个案件中,没有发现是故意制造冤案,都是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纪政纪来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第42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一个连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都不知晓的“内部问责”,让白白坐了十年大牢的张高平“很解气”,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张高平的“很解气”只能解释为其“很善良”。
一年前,张高平十年冤案披露后,舆论大哗。浙江省公安厅曾表态:“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环,是有责任的,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该错案中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
有了上述表态,善良的人以为,随着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可以走下神坛,并受到应有的惩戒。浙江高院的“内部问责”不过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仅出人意料,也让阳光司法、公平正义全都打了水漂。
法治社会,朗朗乾坤,草菅人命的责任人竟然被不痛不痒的“内部问责”大事化小!还奢谈什么公平正义?又如何唤起人们对神圣法律的敬畏?
张高平在法庭上有这样一段对法官、检察官的陈述:“虽然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大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们是什么感受。我说我希望你们出台相关的合理政策,完善司法制度,不再出现我这样的事。”张高平的这番话,读来令人动容、催人泪下、发人深思。
要永远告别冤假错案,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固然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然而,让“神探”走下神坛,让制造冤狱的人受到应有的惩戒,无疑是司法回归公平正义、杜绝冤假错案的第一步。党纪国法岂能能对冤狱制造者网开一面?不管是谁,既然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追究和问责,直至绳之以法,这样才能让张高平们真正“很解气”,最重要的是,张氏叔侄冤假才不会重演。
浙江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这个追责虽然迟到了一年,还是让人感到欣慰。当然,法律监督不应局限于追责一个“神探”,而应成为一种制度,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普照神州大地。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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