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在武汉地域内的危急重症病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均由医疗救助基金“兜底”。昨日,武汉市卫计委向市政协汇报称,江城年底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建立应急救助基金,首期已向财政申请1000万元,让医院安心救治各类急诊患者。(9月2日 《湖北日报》)
按现行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急救病人,应先行垫付急救费用,然而,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医疗机构却心存顾虑,不肯救治,致使病人死亡。有媒体报道,四川、河南等地多家医院都曾发生过弃无主病人的事件。
医院抛弃无主病人在受到声讨的同时,也引起社会的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医院变得如此“狠心”?
虽然舆论一直呼吁,医院应该救死扶伤,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拒收病人。但事实上,医院对无主病人见死不救的现象并非个别,现在的医院多是“自负盈亏”,需要靠创收来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如果医院救治没有经济能力的病人,很可能亏本。
保证每个伤病员的治疗权利与生命权利是医院的职责,更是政府的应尽之责。政府不仅要强调见死必救,而且还要给医院做经济后盾,给医院吃“定心丸”,让他们必须救人,而且愿意。这就需要制度和政策的保障,给与医院一定的经济补偿。
当然,尽管有民间的慈善机构在救助无主病人中贡献力量,但慈善机构的救助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不能起到决定作用;而政府的救助才是主要,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维护每个公民的生存权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武汉市为无主及路倒病人救治埋单的措施,无疑是解决“医院抛弃无主病人”问题的一个探索性做法,实际上也是政府职能的“归位”。此举有其积极意义,体现了政府的人道主义和责任感,值得大家为其点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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