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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浩然:切勿让公信力被一字之差“失之千里”

发布时间: 2014-09-04 17:07:3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殷浩然  进入电子报

  “检察院”写成“检查院”,这样的错误竟出现在了盖有红戳的公检法联合通告上。“起草通告的人,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今日上午,有陕西榆林当地网友称,一则公检法联合通告末尾,榆林市检察院的落款和盖章,“检察院”的“察”字,都错成了“查”,变成了“检查院”。(9月4日新华网)
  这张贴在榆林市住建局、城建局和地震局大门口铁门上的公告,只因错了一个字却引发了无数人吐槽。通告是正式文件的一种,具有权威性,多部门的联合发文,则代表的是政府部门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容不得半点错误。对于这篇通告来说,不仅仅是一个错别字那么简单,还因它错在了单位的名字、还有单位的印章。
  “检查”与“检察”,习惯用电脑打字的人常常犯这个错误,一次这样的错误很正常,两次三次也还能理解,经常性的错误就不可原谅了,更何况是把单位名字弄错,甚至将错误延续到公章上、文件上,“赢”来一片吐槽也不足为奇。再者,每一份正式公文都要盖章,能够经常性看到,现在才被发现公章出错,说明这样的错误已经好久却没有被榆林市检察院发现,或是发现了却迟迟没有将公章更换。第三,对于制发通告的单位或经办人员,也不应该存有各单位已经核对过就不用再检查的错误心理,上文也提到了公文具有权威性,所以在制发时,一定要细之又细,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不出错误字和逻辑上的错误。
  此次事件再次证明,一个小小的错别字不可轻视。如果连一个错别字都不能及时发现改正,群众又该如何相信政府部门的办事能力呢?所以,政府部门在处理公文、材料时更加应该认真仔细,以实际行动向群众展示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让“一字之差”导致公信力“失之千里”。
  稿源:荆楚网
  作者:殷浩然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何青)
关键词:榆林;检察院;检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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