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城管打人”事件发生后,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并作出回应称,已于昨天成立由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专门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对城关区执法局参与此次执法活动的4名执法人员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其中1名执法人员因受伤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还承诺:如网传情况属实,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9月7日《北京青年报》)
这次没有把责任推给“临时工”,而是直接表态称“对城关区执法局参与此次执法活动的4名执法人员停职接受组织调查”,相较于以往拿“临时工”说事或者说是用“新来的”扛事,都是一大“进步”,让人小小的惊喜了一把。
但是,没拿“临时工”说事,会代表城管部门在处置城管暴力执法等问题上会有所进步吗?如果说是,恐怕连笔者自己都不相信。这些年,城管与商贩之间的那些事,可以说是一部情节雷同,但收视率却居高不下的电视连续剧,从社会的口诛笔伐到当事人的“民告官”,每一起事件发生后,都会产生一系列的 “蝴蝶效应”,既把城管的自身形象抹杀的狼藉遍地,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声誉。
对此,政府对城管部门加强自身建设不是没有要求,也相继出台了诸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对此,城管部门也不是没有动过脑筋、想过办法,也搞了一些诸如美女组成的“温柔执法”等,但效果却总是不明显,从一而再、再而三的粗暴掀摊、收车、踢篮子,甚至恶劣地拳头等等事件中,我们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城管自身素质有哪些提高、执法质量有哪些进步,城管,还是那个“声名狼藉”的城管。
难道城管就不能进步吗?当然能!关键问题是看制度上有没有顶层设计,而对于属于顶层设计的城管建设与管理问题,我们只看到一些专题调研方面的建议,极少看到相关制度要求。因此,关于城管与城管执法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入手,既要提高立法层次,也要完善执法体制;既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也要创新执法模式,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机制的变革,才能切实促进城市管理与城管人员素质的同时进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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