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报道了白河县麻虎镇政府花千万建11层5800平方米办公楼,而麻虎镇仅有6个行政村13000人,镇政府只有43名干部,竣工大楼的各项手续也都未办理。报道刊发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白河县委、县政府组织调查和处理。(10月11日新华网)
镇政府花千万建11层办公楼,对一个只有6个行政村的乡镇来说,无疑是一大手笔,何不是典型的形象工程。一边是豪华办公楼,一边是村民棚居,因而该大楼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属情理之中,这恰恰说明某些领导干部总在执行上搞变通,对法纪和群众无敬畏,不仅让党纪、国法难堪,也让居住在简易棚里的村民难堪。
该镇政府只有干部43名,却建办公楼5800平方米,落实到每个干部头上该多少?即使按照县新闻办回复所讲,其中含有便民服务大厅等,那余下的办公面积也远远超出了相关规定。早在1999年就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中,明文规定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办公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办公面积6平方米。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再加上按规定设置的其他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倘若将该镇43名干部均按正科级计算,合计使用办公面积也不到400平方米,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近年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下发通知,坚决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 。楼前的门楼、四周的大理石护栏装饰、足球场大小的门前广场、室外局部玻璃幕墙装修等等,岂不是违反办公用房装修相关规定。
如果将千万工程款按全镇13000人来计算,平均到每人也有800元左右。而2011年麻虎镇所在的白河县,农民人均月收入却仅300多元。在今年9月24日人民网陕西频道刊文称,麻虎镇的村民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棚里,而新建的镇政府大楼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该文还讲到建设资金除了300万左右是拆迁补偿款外,其它由财政垫付。如此不把民忧、民情放在心上的镇政府,让老百姓情何以堪?
即使有国家水电开发“先移民、后建设”的政策规定,但那也是在完成项目核准和各项审批的前提下。如果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而擅自占用土地搞建设岂不是违法土地法相关规定。
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既然如此,那巨额的财政垫支又是否经过了审批?
该办公楼项目是怎样立项的,是否具备规划、建设手续,其财政垫付又是谁同意的,工程建设以及资金使用又是如何监管的,等等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将真相向社会公布。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不知当地对镇书记、镇长作出的免职、警告等处理其依据的是什么“相关规定”。值得一说的是,如此大的办公楼项目建设,在动工之初难道县委、县政府不知道?如今造成影响了又有板有眼的出来开展调查,这算什么?如此做作怎让群众满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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