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3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的召开被称为判断中国改革走向的风向标,许多外媒推断,“反腐制度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将成为会议聚焦的重点”。
腐败是历史通病亦是时代毒瘤。腐败一天不除,都将加剧社会治理的成本,抵消改革红利的释放,消解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进而从内部蛀蚀发展与稳定的“堡垒”。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正是因为惩防腐败的固有路径一度游离于法治轨道之外,相关制度未能环环紧扣而造成监管漏防,致使权力从法律制度的眼皮底下轻易脱逃,才造成了“权大于法”现象和特权、滥权、专权之弊。
腐败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天敌”,“权大于法”现象不除,反腐败斗争就永远不划休止符。“依法治国”要在依法治“权”,十八大以来,“打虎捉蝇”的成绩单已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治国当治腐,治腐必先 治权。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已经让反腐正式进入攻坚期、转折点。但与 此同时,想要在腐败“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智能化、国际化”等复杂新趋势下打赢这场“反腐之战”,还需多点突破。
须擦亮反腐败“武器”。要扫清制度“死角”,补牢法律制度“后门”。如解决《刑法》对行贿受贿罪不对称、量刑区间过大及减刑假释规定中的漏洞,以减少司法裁量权的滥用空间;增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尝试扩大官员财产公示范围,将制度触角延伸到军队、纪检、媒体、科研、高校等之前反腐中涉及不多的“冷门”领域,并对干部任前、任中、任后涉腐行为终身追溯……只有先堵住法律制度短板,才能锁紧腐败通道。
须指挥好反腐战役。治腐当先治权,治权先治特权。一则,坚持“阵地战”摧毁特权“堡垒”。通过完善议事规则、全面铺开财权事权分设试点,削减制约地方和单位“一把手”权力最终减少决策中的专权弊端 。二则,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管同自下而上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用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引导党政官员“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三则,激发群众参与意识,沿着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的“新起点”,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法律实施、修订,普及依法维权、依法反腐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建立完善线人举报与保 护机制,通过全民反腐战争清剿腐败残余。
须避免反腐败“结果正义”片面极端化。依法回应质疑,始终坚持反腐工作的程序正义。一方面,要在 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度腐败案件信息、审理、结论等全过程披露,回应舆论质疑,挤压谣言空间,避免误解引发新的公信危机。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客观对待法律制度的滞后性,除国家法律的适时修订外,也 要依照《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及时履行对党内法规的“立改废”职能,不让既有法令成为依法反腐的掣肘。
此外,还要完善反腐败“纠错机制”,对可能存在的误判、误区和极端举措做及时检视和研判,避免部分别有用心者的“选择性反腐”和借反腐名义剥夺基层人员合法福利权益的新症结,消解法治权威性,转嫁反腐败矛盾。
只要坚持科学的法治观、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权防腐,必能克服改革发展道路上的重重险阻,迎来全面法治的新胜利。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本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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