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统一部署,公安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12月2日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12月2日北京日报)
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逐渐走进千家万户,但随之而来的也有惨痛的交通事故。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占到了全球的百分之二,但交通死亡事故占到了全球的百分之十五,交通意外死亡更是居全球之冠。近10多年以来,将近100万条生命,用血的代价敲响了交通安全警钟,使人们在为无辜生命惋惜的同时,不禁深切地感受到“车祸猛于虎”。究其原因,大都是人们忽视了交通安全,没有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很多“交通陋习”习以为常,例如中国式过马路、等车加塞、闯红灯等等。今年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更是精心推出了10道题的“交通安全微测验”,有近千名微友参与测试,遗憾的是有高达44.5%的答题者成了交通安全的“高危人群”,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深思和重视。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目的是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必须承认的是,“交通安全日”的“到来”对交通违法现象的整顿、交通安全的宣传也确实带来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却如同打假盼着“3·15”节日一样,没有形成强大的、长效的机制,关注的焦点也往往在那么一段特定的时间,这样的效果自然也是大打折扣了。我们不得否认的是文明软件建设需要潜移默化地长期推进,宣传到不到位、惩治够不够力度,这些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都很高。
在道路交通安全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人们遵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最有效途径。在当前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双双数以亿计的“大交通”环境下,无论是驾驶人还是参与者,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都应该成为一种出行的常态,都要认识到交通安全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是“全天候”的,要摆正1天与365天的关系,每年12月2号,可以成为集中宣传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的一个高潮,但交通安全的落实却要毫不松懈地贯穿于一年365天当中。只有这样,才能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牢记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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