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统一部署,公安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12月2日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12月01日 新华网)
此次“全国交通安全日”确定以“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旨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众所周知,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查处情况看,这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超速排在首位,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从危害程度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占用应急车道危害群众公共利益;不礼让斑马线妨碍行人通行权利,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
查处交通违法何必集中开展,应该天天都是“安全日”。
加强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查处,杜绝这些违法行为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绝非一早一夕之功。“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有利于形成一种严厉查处的态势,一种打击交通违法的声势,有利于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但是,如果仅仅是在某一天或者是某一段时间内开展开展活动,集中进行整治打击,过后又是维持原状,可能活动效果就得不到保持,交通违法者又会依然故我。
查处交通违法,也应该天天在行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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