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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玲:严查交通违法,让“倒逼”成为习惯

发布时间: 2014-12-02 15:15:1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  进入电子报

  按照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统一部署,公安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12月2日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12月2日北京日报)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交通的发达在给人们带来无尽的便利的同时,却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交通安全问题。随着“低头族”、“马路杀手”等高频词的出现,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幸福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踏上社会的小学生也难免这样的灾难,类似的报道屡见不鲜。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规违章的人出现。
  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安全驾驶等,在现在这个文明日趋完善的社会中,是遵守公共文明的直观表现。毋庸讳言,在这个方面,交通文明成了让人痛心疾首的社会难题。我们也看到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期待着国人自觉性的提高。然而,交通安全事故的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停留在口头上的规定未能起到实效。
  文明固然是一种由内向外的生存方式,但它的源头,通常来自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想提高公民的交通文明素质,改变交通陋习,就必须制定有效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严查交通违法,这无疑是对症下药的“好声音”。
  超速成了“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常见多发;毒驾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闯红灯导致不可挽回的恶性后果;不礼让斑马线妨碍行人通行权利,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其实,交通安全是公共文明层面的管理,有着扎实的民意基础,是民意所在,绝大多数人都会给予支持。
  几年前,喝酒之后开车扬长而去,简直是司空见惯。后来,酒驾入刑因为严格执行,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共识,这就是进步。同样,将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的七类违法行为纳入严查范围,从城市到农村,从高速公路到普通人行道,设立一个规则,从敌对到敬畏,从疏忽到信仰,久而久之,便会成为习以为常的习惯。
  严查交通违法,确实会有困难与挑战,我们从不缺的是道德说教,与其批评,不如像这样做几件立竿见影的事情。引领、倒逼国人交通文明的进步,我们期待严查后的别样光彩。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交通;安全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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