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12月3日《新京报》)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换句话说,职务对职级和工资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建立“县级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也就是说,即便公务员职务没有升上去,因工作表现好职级上去了,同样可以拿更高工资、竞选领导岗位。按照专家的说法,这就相当于让公务员多了职级这一条晋升通道。
应该说,晋升通道多了一条,公务员有更多机会和渠道获得提升,对基层公务员来说是利好消息。但从长远地来看,在当前公务员职务尤其是领导职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公务员的晋升只会更严格。
一方面,按目前职级晋升所需要的条件,增加职级晋升这一通道,符合条件的人数自然会随之增加,但按目前每个单位定额的职级晋升标准,势必会严格标准来控制通过的人数,这时候对公务员职务以外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就会更加严格。这就如同升学考试一样,招生人数是固定的,考生越多,对考生要求越高。
另一方面,即便打破了原先定额的职级晋升标准,基层公务员的晋升也会更加严格。原先,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为4.4%,现在,县以下实行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科级干部必然会增多,在县处级干部不变情况下,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会减小,要求也会更加严格。
同样,领导职务本来是“稀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职务与职级并行让基层干部同一职级人数的增加,也会增加同级领导职务的竞争压力,也会造成职务选拔的要求更加严格。
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成为基层公务员实现职业梦的同时,也让公务员的晋升要求更加严格,真正让更优秀的人为人民服务。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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