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
顾名思义,“红头文件”是指党政领导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文件。由此可见,红头文件代表的不止是政府的权力,更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然而近年来“红头文件”可谓乱象丛生,有有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的。。。
这不,近日曝出的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就再次将群众目光聚焦在“红头文件”上。这是怎么回事呢?据调查,李荣飚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可以说利用“红头文件”大肆敛财,脚踩“监管”与“协会”两条船,敛财千万元。
毋庸置疑,李荣飚作为一个小小的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就能多次利用“红头文件”大做文章,敛财千万,怎能不令人错愕惊疑?试问,“红头文件”咋成了官员牟利工具了呢?难道就没有领导过问,让其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瞒天过海”?
在笔者看来,“红头文件”成牟利工具不但是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更多的是监督上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然,怎可能发了那么多次的红头文件依旧无人问津呢。所以说,要避免“红头文件”成牟利工具,一方面是要加强思想认识,制定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不让红头文件被权力所左右。
概言之,只有确保红头文件的严肃性,公正度以及权威性,才能不让腐败分子“打歪主意”,才能真正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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