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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腾姣:明星缘何“任性”代言虚假广告
发布时间:2015-04-21 10:36:06来源:荆楚网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三年不得代言其他广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日在北京开幕。二次提请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备受关注的明星广告代言有了更严格规定。(4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事例逐渐增多,邓婕代言的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导致了多例婴幼儿肾结石病例;张铁林、范伟、王刚三位明星代言的u88、3158、28招商等三家招商网站涉嫌加盟骗局导致观众遭受巨大损失;刘晓庆代言的番茄胶囊的保健品导致消费者恶心头晕呕吐。明星利用其公众身份,对产品不加试用直接进行大肆宣传和推荐,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理应受到严厉的制裁,广告法修订草案的新规定无疑是深得民心。

  古语有云:苛政猛于虎也,现如今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更甚于苛政。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当其冲,一些医疗药品的虚假广告更是危害民众健康,乃至危及生命。广告界的良性发展无疑也因此受到阻碍,使合法的广告主体遭到冲击,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最为严重的是社会风气遭到腐化,诚信道德体系受到破坏,和谐社会变得不和谐。因此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必须严厉惩治。

  有网友认为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惩罚仅为三年“禁言”有些轻,但是笔者认为,明星诚然是虚假广告的“出头鸟”,“任性”代言,但是隐藏在背后的利益链条更不容忽视。厂商利用明星的光环效应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广告商作为明星和厂商的中介进行恰当的策划和包装使明星代言更具诱惑力,媒体利用广告获得丰厚收益,放宽对广告的审查尺度,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同样助长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气焰。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能只锁定明星的“言归正赚”,更应关注利益链条上的各个相关部门,实行连坐制,同时完善监督体制,缩小各部门的权力寻租范围,加大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如此这般,才能减少代言虚假广告现象,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营造诚信道德的社会风气。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腾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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