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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钟哲:民告官不见官有失公平
发布时间:2015-05-05 08:15:47来源:荆楚网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组织执法数量较多、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西城区人民法院,参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专题培训。实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后。今年,西城区提高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对有行政诉讼案件而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5月4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维权意识的加强,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这对于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中国,实在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至少折射出普罗大众用法治思维判别是非寻求公平,让问题和矛盾能够在法律框架下得到解决。比起一些极端行为,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是,作为行政单位一把手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诉,总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顾虑。不说别的,爱面子思想总是有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一般人,恐怕没有谁愿意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仲裁。

  但事情一旦进入法治程序,就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允许有正当理由或者特殊情况不能能出庭的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律师)代为出庭;法庭也可以对被告不出庭的案件进行缺席判决。但这总是一个不大理想的情形,未必会取得最好的结果。

  比如,行政首长出庭,可以最大限度限度的说明情况作出表态,容易和原告取得沟通,而沟通环节非常畅通,就可能实现“息诉罢访”的效果。这要比有限授权的“代理”,效率要高出许多。

  再比如,一把手直接出庭,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申诉,比听汇报和转述真实得多;也便于直接了解原告的诉求和意愿。矛盾双方面对面进行交流,做到换位思考,就使矛盾便于化解。再说,行政首长不出庭,也有失平等公平的原则。因为法庭上只有原告、被告之分,没有领导、群众之别。

  还有,一旦领导有了切身的体验,就能深刻理解依法行政的重要,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想当然、拍脑袋随意决策的事情。随意决策少了,民告官案件就会减少。

  从这些层面考量,北京西城区对有行政诉讼案件而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就是一个堪赞的措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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