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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不休不发补贴,合情未必合理
发布时间:2015-05-07 08:38:32来源:荆楚网

  5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近日兰州市人社局制定《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5月6日《兰州日报》)

  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你符合相关条件,不论是机关干部还是一线工人,都应该一视同仁,享受这样的福利待遇。

  让我们倍感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这种带薪休假模式已经在全国各地生根开花,国企与私企同步进行,不存在身份歧视、待遇歧视、地域歧视,可见,我们的用工大环境与执法的大环境是好的。但是,我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一些单位尤其是党政机关,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很不理想,由于种种原因,要么单位不安排休假,要么就是个人不愿意休假,使得带薪休假的规定看上去很美,实则却是形同虚设,最终成了一纸空文。

  现在兰州制定相关政策,不仅要求强制执行,而且还有配套措施,就是对不休假的人不再发放补贴。显然,这个办法是有针对性的,因为以前不休假的人,多多少少是冲着不休假可以拿一笔不菲的补贴来的,现在断了“财路”,意味着不休假不仅仅是放弃了权利,而且成为名副其实的义务劳动,如此一来,很多人恐怕用不着强制就会主动安排休假了。

  不过,笔者觉得这项规定还有待商榷。在国民身体普遍亚健康情况下,让劳动者休息好,这是对劳动者的爱护与尊重,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此规定合情却未必合理、合法,原因很简单,某些机关单位人手很紧张,轮流安排年休假,就会加重其他人的负担,少休或不休才是明智的选择;还有一些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并不大,工作人员宁愿拿补贴而不愿意休假。不管属于哪一种情况,都应该受到尊重,因此,既然是放弃休假时间坚守岗位,就应该拿到合理的补贴,即便是降低了补贴标准,也是对付出劳动的一种认可与尊重。大家认为我说的话在理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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