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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竹:“摊派社会抚养费”哪来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11 14:39:18来源:荆楚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是,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5月11日中新网网)

  邓州市刘集镇某村妇女主任透露,今年3月份之前,村里都没有统计过有多少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每年也不按这个来收钱。收取费用都是是按人头,村里一个人55块。5月份收完,下面9月份又开始了。收费时并没有摸底,都是派任务。乡政府就要钱,不管下面有没有超生的,就要数字。

  《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征收数额依据生育胎次、当地人均收入、个人实际收入等来确定。但每半年镇上会下达给各村一个征收数字,基本上是按人头分的。2011年就曾有媒体曝光,邓州市计生部门发“红头文件”给各乡镇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指标。多名刘集镇的村干部表示,这之后,镇里分派任务都是打电话或开会口头通知。

  社会抚养费本是针对超生家庭的一个罚款政策,本应该是哪一家超生,哪一家缴费。但在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却成了一个人人需要缴费的一个任务,直接将这种罚款政策变成一种任务,摊派到每个村民的人头上,这样的行为和乱收费的行为有何分别?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本程序本应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执法中队发现超生情况后,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超生人员须在执法中队监督下到银行将社会抚养费打入指定帐号,执法中队开具相关票据;如超生人员不便或没时间到银行缴纳,由执法中队将社会抚养费代为打入指定帐号,并开具票据。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如今却成为一些基层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借口。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对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可个别地方依旧我行我素,拿着鸡毛当令箭,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乱象行为,甚至是成就了一笔生意,以计划生育政策为媒介,以官位为利器,以超生儿为商品。

  笔者认为,相信这样的乱象不仅仅是在河南的这个乡镇才有,而是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这种问题。这样的社会乱象必须予以清除,彻底祛除掉这种社会毒瘤。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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