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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伟:为农村党建扎好监督的“篱笆”
发布时间:2015-06-09 16:10:32来源:荆楚网

  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5日至6日在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刘云山指出,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是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要准确把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摆正与村党组织的关系,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要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维护村集体利益和广大村民利益。(6月8日新华网)

  在长期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创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是开展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村民自治制度,离不开民主监督机制。只有监督到位,才能确保村民利益回归本位。

  监督到位,是依法治国的需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广大农村地区是依法治国的前沿阵地,村民自治需要依法运行。2010年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要求“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为此,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监督村务公开,让广大农村的选举、决策、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监督到位,是反腐倡廉的需求。在从严治党的要求下,“打虎”整肃党纪,“拍蝇”收获民心。与村民联系紧密的村干部的腐败,更容易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干群关系,为此“打虎拍蝇”从严治党的决心要传递到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打蝇”提供“线索”,引导群众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公开真实到位、“三资”管理清晰明了、财务管理公开透明,确保村民自治有着风清气正的环境。

  监督到位,是基层党建的需求。村民自治要坚持党的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就要切实发动群众,引领群众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当前,部分农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了“摆设”,委员们要不是村长的“拜把兄弟”,要不是村支书授意而选,委员会成立之后就算完成任务。村务公开制度成了“墙纸”,挂在墙上应付上级检查,村级决策、村级管理仍然是“一言堂”。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的原因,是没能正确处理好监督机构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系。

  “根基不牢,地动山摇”。扎好监督的“篱笆”,是为了“堡垒”的强大。完善基层乡村治理是夯实根基的重要举措,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到位是完善基层治理的必要环节。只要将监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农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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