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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峰:十万“买”副县长敛财400万尴尬了谁?
发布时间:2015-06-15 10:33:54来源:荆楚网

  8年前,他拿着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走进时任菏泽巨野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表示想当副县长,很快,他的心愿实现。那年他34岁。在心愿达成后,这位年轻的副县长通过各种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五年贪污400万,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6月13日光明网)

  近日,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三罪并罚被判刑12年,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其10万买到副县长,此后五年通过各种手段疯狂敛财400多万,而这些犯罪问题,有些是发生在其担任田桥镇党委书记期间。而最不可思议的是,法院对其10万买副县长所犯行贿罪免予了刑事处罚,即十万买官无罪。

  说起买官卖官,有各种版本与“传奇”,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的4轮巡视中,发现比较集中的问题也包括买官卖官,有的地方发生了多名市、县组织部长卖官鬻爵,有的涉案资金达数千万元。如我们耳熟能详的茂名买官卖官腐败窝案;原吕梁市委书记聂春玉打着“13市县区公推县长人选”名义的“买官卖官”案;安阳原市委书记张笑东十年卖官;湖南省株洲县原县委书记龙国华,河北省青龙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得知自己调任后分别大肆批发官帽100、283、430顶。价格方面,茂名买官卖官窝案中一名优秀的镇长为升职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离石区原副书记被指花费2000万元,原三门峡市委书记连子恒卖一个副市长是100万,王虎林平均每顶官帽才卖7400元,对比之下,陈宜民花10万也算是“价廉物美”了。

  陈宜民缘何敢10万买官?其一,他是“投资”图回报的。陈宜民“投资”10万买的副县长五年“净赚”了398.787万元,年平均回报率高达797.5%!这也难怪买官卖官如此有“市场”了。其二,当初送上十万元银行卡买官,他自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过,他却是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贞坚卖官已在是自己挖坑,兑现卖官承诺,他也必定会向相关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前打招呼,留下蛛丝马脚,陈宜民得偿所愿后疯狂敛财时,更是忘记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其三,买官的本就是贪官,而卖官的也同样想买官。陈宜民任田桥镇党委书记期间即有贪污腐败行为,可见,买官所用的10万本身就不干净,正是发现贪污腐败也没啥事,而且还能“屡贪屡升”,加之升任副县长他有了更大的权力,陈宜民才有了不收手、不收敛的胆量,而笔者注意到,卖官的刘贞坚2011年升任菏泽市政府副市长,一年后又升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那么,当初为什么没有好好查查此位卖官者有没有买官呢?

  买官的陈宜民和卖官的刘贞坚都有“带病提拔”现象,并均没有被追究行贿罪,这不但是相关党委组织部门的之羞,同时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之忧,陈宜民十万“买”副县长五年敛财400万更是县市两级纪检监察部门之耻,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对于层出不穷的买官卖官现象,相关司法与纪检监察部门更该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态度顺藤摸瓜,揪出一条绳上“蚂蚱”,如此方能真正传递震慑。相关部门更应该及时完善相关组织、人事、纪检、审计多部门联合对拟提拔干部进行考察、任前公示、审查制度,真正让干部选拔由才干、能力说了算,而非钞票与“一把手”任性大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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