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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道远:公务员“周六上班”不如“工作日提效”
发布时间:2015-07-12 15:36:02来源:荆楚网

  今天(11日),延安市政府多个部门向长江新闻记者证实,延安市府有关部门单位已实行周六上班制度。一份网传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六正常上班的通知》称,“为了确保稳增长、促投资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工业生产、重大项目有序调度,市政府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实行周六上班制度”。(7月11日《法制晚报》)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延安市也是蛮拼的,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实行周六上班制度,如若不执行将被问责。这种的做法,是否恰当,我们暂且不论,单就这份实干的心情,就该为之点赞。

  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和国际能源价格低位徘徊影响,延安市经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延安市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从这个情理上讲,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是能够得到舆论支持的。毕竟,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受阻,将带来的“次生灾害”是无穷的。

  但是,从法理的角度看,这似乎就存在不少的问题了。一则,延安市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的做法,明显有违《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的规定。既然延安市的通知与现行的国家法律相冲突,那么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就难逃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嫌疑。二则,就算是周六上班当加班计算,那么公务员的福利报酬又当如何计算呢?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呢?

  另外,从公务员自身角度来看, 市政府通知规定,不执行周六上班的单位,将被问责,这样的规定多少有几分“霸气侧漏”,涉及的公务员难免会有被强迫的感觉。就算公务员按照通知要求,实行周六上班了,可是人到心不到,心中堆积怨气,工作的效果想必也不会理想。俗话讲,“强扭的瓜不甜”,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延安市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其初衷无疑是好的,怕的就是“好心办坏事”,违反了《公务员法》不说,还在公务员心中埋下怨恨的种子。因此,笔者倒是认为,与其硬性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还不如要求公务员工作日提高效率来得实在。做好工作有两种方法,一则延长工作时间,二则提高工作效率。相较而言,提效才是更为理性的选择。

  所以,延安市只需要将应对经济低迷的具体工作,分配到每一个部门,并且制定一个完成任务的时间清单,时刻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即可,而无需费心各个单位如何完成。任务下派了,督促到位了,各单位自会千方百计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完成的,又何需非要周六加班呢?再说,双休假摆在面前,那个公务员不愿意提前将手头的工作做完,而去愉快地在家享受家庭温暖呢?如此一来,工作没有耽误,效率还提升了,而且还免除了周六上班带来的各种问题,这样岂不是“一箭三雕”,各得其所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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