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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娅:发放“高温津贴”须增强行动自觉
发布时间:2015-07-15 08:22:36来源:荆楚网

  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成都商报》7月14日)

  “高温津贴”相关规定,从国家到地方,早已“白纸黑字”写得清楚,说得明白。但尽管如此,每年高温天气来临之时,关于高温津贴未到位的吐槽“涛声依旧”,究其原因,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或“装傻充愣”无视高温补贴,或“耍小聪明”用降温物资冲抵。凡此种种,都让高温补贴成了“纸上福利”,终究与员工无缘。

  针对上述问题,工会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用人单位,是必然之举,员工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是有效之策。但政府部门监督,多是事后惩处,覆盖面有限,而员工维权也会造成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的僵化,不易推广。为此,提升用人单位行动自觉显得更为有效、可行。

  工会等部门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沟通交流,增强其法制意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尊法、守法是“时尚”,是要求,更是用人单位发展的底气。一个单位负责人,没有尊法的意识,法律法规必然会被分成“三六九等”,守法的行为也会出现选择性。高温津贴,虽不如偷税漏税那样涉及金额大,法律后果严重,但两者之间就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关系。违反任何一条,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其影响是同等的。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让单位负责人认清法治社会的要求,看清法制意识的重要,莫让一时的“疏忽”泄了单位发展的底气。

  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员工是一个单位最大的竞争力。高温津贴是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增强员工职业归属感的重要举措。足额发放的高温津贴,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短期内是成本的增加,但从长远来看,短暂几个月的高温津贴却体现了一个用人单位完善的运营制度、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它能让员工感受到单位负责人“换位思考”的温馨和自上而下的关怀。而这些正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本,促进企业发展的后劲。

  高温津贴,不过几十、几百块钱,但它却立于国家、地方规定之内,这对于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体现人文关怀,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它必须有。同时,高温津贴,对于维护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有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以它应该有。因此,政府、用人单位、员工都要积极行动,尤其是用人单位,更要形成行动自觉,共同促进高温津贴的早日落实到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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